10月1日起,贵州居民“两病”报销不再限制定点医院数量

贵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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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0号),进一步优化经办管理和就医服务,群众就医购药报销更便捷了。

以前

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

(以下简称“两病”)

就医时需选择1—3家

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

在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才能享受报销

直接结算范围仅为统筹区内

在贵州省内

因跨统筹区转移或新参保时

需重新认定待遇享受资格

2023年10月1日起

取消备案1—3家

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

患者在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都能享受“两病”待遇

同时将“两病”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范围

由统筹区内扩大到了全省

在贵州省内

已开通城乡居民“两病”

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产生的与办理病种有关的医疗费用

可直接结算

在贵州省范围内实行待遇资格互认

已获得“两病”专项用药

保障待遇资格的人员

跨地区参保或转移时

不需另行认定资格

在新参保地也可继续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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