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交优先战略,保障我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提升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效率与道路整体通行能力,助力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创建,现已完成西山大道(都匀北出口-民族路,全长6.38km)、青云湖大道(都匀三中-都匀二小,全长8.23km)公交专用道标线划设、右转路口借道区改造等建设工程,现正式投入使用。结合两条道路作为城区核心主干道的交通特性,现将具体通行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交专用车道使用规定
西山大道、青云湖大道外侧已划定公交专用车道,规定时段内仅允许以下车辆通行:公共汽(电)车、校车、校园专线、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悬挂黄色号牌)及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
二、限行与通行时段
(一)限行时段
国家法定工作日早晚高峰期:07:00-09:00、17:00-19:00
(二)通行时段
1.非限行时段:00:00-07:00、09:00-17:00、19:00-24:00
2.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全天
以上时段允许其他社会车辆借道行驶,不得妨碍优先车辆正常通行。
三、借道区与黄色网状线通行规则
(一)认清标志标线
两条道路所有右转路口均设置30米长社会车辆借道区,以黄色虚线划定边界,配套“借道区”指示牌及路面“借道区”文字标识。驾驶员需提前观察确认借道区域,再驶入通行。
(二)按需正确借道
借道区仅供需右转及直行等待交通信号灯的社会车辆临时通行使用。进入时需减速避让公交车辆,保持安全车距;借道完成后立即驶离专用车道,不得在借道区内随意停车、缓行或变道,严禁违规占用专用车道。


(三)黄色网状线通行规则
公交专用道中的黄色网格线部分,代表可在该区域进行借道变道,进入时需减速避让公交车辆,保持安全车距;借道后尽快完成变道并立即驶离,不得在黄色网格线内随意停车、缓行,严禁违规占用。

四、处罚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公交专用道道路交通信号,更新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在限行时段其他社会车辆借道行驶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收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限行时段其他社会车辆借道行驶的行为进行违法记录。
五、试运行与正式执行时间
(一)试运行时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二)正式执行时间:2026年2月1日起实施。
六、其他注意事项
公交专用道及借道区的设置,是兼顾公交优先与社会车辆需求、提升中心城区早晚高峰通勤效率的重要举措。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本说明,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同时,为保障通行秩序公平公正,鼓励社会公众对限行时段内公交车不按规定使用专用道、与社会车辆抢道等行为进行监督。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突发情况,确需临时借用公交专用道或借道区通行的,应确保安全。如因此被记录交通违法信息,可依法通过“交管12123”APP或前往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申诉,并提供行车记录仪视频等相关证据。
都匀市交通运输局都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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