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起,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警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护航长江口”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内河船舶非法排污、非法捕捞、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守护长江口水上安全。
这次行动,上海海事局将对3000总吨及以上砂石运输内河船舶采取24小时不间断、无差别拦截核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每天部署一艘5000吨级大型巡逻艇作为现场指挥艇,四艘中型船艇和三艘小型巡逻艇,40余名执法人员集中在长江浏河口拦截检查区,统一开展执法行动。
近日,上海海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海警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护航长江口”专项治理行动的通告》,《通知》明确禁止无明确航次计划的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船舶进入上海港水;禁止未持有有效船舶营运证、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的内河船进入上海港水域;禁止未按规定配备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储存设施且保持正常使用的内河船舶;禁止未持有货物合法来源证明的载货内河船舶的内河船进入上海港水域;港口经营人不得为未持有货物合法来源证明的载货内河船舶提供装卸服务。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内河船,由海事、交通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采取禁止靠离泊、作业、禁止离港等措施;涉嫌无证驾驶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海警部门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货物来源不明的,由公安、海警等部门依法处置;涉及“三无船舶”的,由公安、海警、海事等部门依法没收、拆解。
近年来,大量内河船受到利益驱使违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内河船涉海运输因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极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内河船涉海运输行为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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