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南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原副主任科员、二级警长王俊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俊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顺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俊利用担任黔南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窗口受理、复核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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