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
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上升
加之驾驶员守法意识普遍不强
路面行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
同样不断增多
其中电动自行车不靠右行驶
违法占比极大
这既降低了城市交通的通行速度
还严重抹黑了城市交通形象
同时给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带来了极大隐患
看他们
不仅占用快车道还逆行!
看他们
不仅占用快车道还如此载人载物!
驾驶员每多一次交通违法
其实就是距离交通事故更近一步
为保护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稳步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参与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决定对辖区电动自行车不靠右行驶进行全面严管,对辖区不靠右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从严查处。
(民警在北京路对不靠右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处罚)
(师大路口治理情况)
(鹿冲关路与万江路交叉口卡点)
(陕西路口集中教育)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行经以公路绿化带隔离开快慢车道的道路,请自觉驶入道路右侧的慢车道;在行经没有快慢车道的道路上,请行驶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在行经没有左转弯车道的路口,一律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得停在或占用右转弯车道);在行经有左转弯车道的路口且确有左转弯需要的,在没有其他交通违法基础上可正常左转。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
让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正确做好靠右行驶
小编进行简要图解
请驾驶员遵照执行!
(有快慢车道的道路,电动自行车请驶入右侧慢车道)
(没有快慢车道的道路上,请按绿色指示箭头行驶在道路最右侧车道)
(小十字路口东门来向,直行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占用左侧车道,如图上公交车一侧车道)
(小十字路口大十字来向,因路口禁止右转,直行电动自行车需靠最右侧车道行驶,严禁占用中间车道直行,确有左转需要的,可通过左转弯车道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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